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5月15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名,郑学仁董事、杨志辉董事委托陈致理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雷黎光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审计)的议案》,为缩短审计时间及节约费用,决定更换为公司境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二00三年度拟聘用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审计事务所,不再聘用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审计。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2002年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