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01年8月8日 在公司总部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由监事长吴留熙先生主持。 形成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公平,价格确定标准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股东 权益。
    2、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建立计提固定资产、 在建 工程、无形资产及委托贷款减值的准备制度,并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3、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管理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