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1年4月 18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Mr. Thanakorn Seriburi(李绍祝先生)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下列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2000年年会)审议:
    1、《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0年度财务决算和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0年度税后净利润为7,925,200.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6,627,971.18元,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60,237,762.3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465,008.29元;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2,784,002.82元,提取法定公益金989,862.78元,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 金(中外合资子公司)522,740.6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61,614.50元,结 转下一年度。
    因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为亏损,所以2000年度不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4、《关于更换二名董事的议案》
    同意Mr. Kaviyuth Yaovapongaree(姚民辉先生)和洪萍女士因工作调动而辞 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
    推选Mr. Robert Ping-Hsien Ho(何平仙先生)和张益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1)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道路货物运输”。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合并为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 司总股本为676,305,696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86,672,848股,境内法人股17,160 ,000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25,740,000股;外资股346,732,848股。”
    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以下类推,公司章程由一百九十四条减为一百九十三 条。
    (3 )公司章程原第九十七条修改为:“投资总额超过公司实收资本百分之十 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投资 总额在实收资本百分之十以下的投资项目授权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通过《2000年年度报告》(网上披露),决定于2001年4月19日在国际互联 网上披露;
    三、通过《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刊披露),决定于2001年4月19日在《上 海证券报》(境内)和《香港商报》(境外)同时披露。
    四、决定与北京中环亚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五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亚太环保高新技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是为国内环保行业信息化提 供完整的解决方案,为环保行业的项目和技术交易提供软件、平台、 电子商务解决 方案及有关交易的代理服务、行业内的投融资服务、 培训和宣传等。 本公司出资 5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
    五、决定与上海大江肉食品二厂(本公司控股联营企业)共同投资组建上海大 江肉食品六厂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191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是油炸食品和 烘烤制品等深加工食品的生产和内外销售。本公司出资22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 .8%,上海大江肉食品二厂出资19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2%, 投资双方均主要以在 上海大江肉食品六厂厂区内的实物资产经评估作价后投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详细内容参见有关关联交易公告)
    六、决定设立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肉食品冷藏公司, 用以鸡肉出口 产品的冷藏及配货。该公司为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营运资金为80万元。
    七、为支持并服从地方发展的需要,决定上海大江三裕养鸡场提前于2001年3月 31日终止联营并解散。上海大江三裕养鸡场是本公司与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三裕村 民委员会共同出资建办的联营企业。
    八、为支持并服从浙江省湖州市的城市发展规划, 决定湖州大江有限公司提前 终止联营。湖州大江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浙江省湖州市饲料公司(原湖州市饲料厂) 于1992年11月共同出资建办的联营企业。
    九、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2001年度中期不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01 年度的利润用 于弥补历年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全部以现金分配股利,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十、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第九次股东大会 (2000年年会)公告》,决定于2001年5月2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 (2000年年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会议日期:2001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二时正。
    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党校
    上海市松江镇中山东路270号
    会议期限:2001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半天。
    (二)提请审议通过的事项
    1、《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0年度财务决算和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更换二名董事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1年4月24日(星期二)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A股股东;2001年4月27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B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2001年4月24日)。
    2、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2001年4月24日(星期二)
    B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2001年4月27日(星期五)
    (五)股权登记办法
    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帐户、持股凭证、 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人股股东另持法人单位介绍信),于2001年5月8日~9日上午9: 00 至12:00及下午1:00至4:00,前往本公司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过时不予办理;也 可以传真或信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
    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南路26号 邮编:201600
    电话:86-21-57817571 传真:86-21-57820072
    (六)会议表决方式:书面表决。
    (七)会务常设联系人:顾伟文先生
    地址: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
    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南路26号 邮编:201600
    电话:86-21-57817571 传真:86-21-57820072
    (八)其他事项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自理,交通详见其后的会议通知。
    (九)本次会议将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9日
    附1:董事候选人简历
    Mr. Robert Ping-Hsien Ho(何平仙先生) 美国人,1949年2月6日出生于台湾。 1972年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并取得商学系工商管理组之法学士。 历任台塑关系企 业财务部副财务长、台塑美国公司财务长、现任卜蜂集团有限公司资深执行副总裁 兼海外财会长。未持有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股票。
    张益弟先生 上海市松江区人,中共党员,1963年11月5日出生。本科学历,在读 研究生。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至1984年1 月在浙江省军区温州军区服 役。1984年退伍后,先后担任松江九亭冷轧带钢厂供销科长、 上海自行车压延制管 厂厂长和书记、松江九亭第二工业公司总经理、九亭镇党委委员、新浜镇党委副书 记和镇长、李塔汇镇党委副书记和镇长。现任中共松江区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上海五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和总经理、松江区农业投资公司 总经理。未持有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