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8月25 日经审议同意提前终止上海大江肉食品厂联营议案并予以清算,上海大江肉食品厂的所有资产归我公司所有,企业的债权、债务也由我公司承担,因提前终止联营给其他投资方造成得投资损失,公司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见临2006-03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大江肉食品厂截至2007年3月31日的清算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07]第 22521 号)。根据清算审计报告结果,上海大江肉食品厂的资产总额为3,717,374.68元,负债总额为7,311,149.26元,所有者权益为-3,593,774.58 元。因此,此次上海大江肉食品厂清算,公司产生损益-3,593,774.58元。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