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前终止对上海大江光星养鸡场的联营及承包经营,进行清算,并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见临2005-003);200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前终止对扬州大江畜禽饲料有限公司的联营,进行清算,并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见临2005-023);2006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前终止青浦蒸淀大浜肉鸡场等养鸡场的联营及承包经营,进行清算,并授权总裁组织实施(见临2006-006)。
    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完成对上述资产处置的清算,结果如下:
单位名称 补偿金额(万元) 公司损益(万元) 上海大江光星养鸡场 860 351.65 扬州大江畜禽饲料有限公司 2600 1061.66 青浦蒸淀大浜肉鸡场 700 778.58 青浦蒸淀徐南肉鸡场 700 766.37 青浦沈巷王金肉鸡场 690 640.89 青浦练塘朱家庄肉鸡场 695 775.67 松江陈堵肉禽场 850 31.11 松江西林肉禽场 900 10.63 合计 7995 4416.56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