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0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0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3000万元(见临2006-002),其中由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阜新大江有限公司提供的1000万元担保于2006年4月30日到期。为保证阜新大江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决定继续由母公司为其提供借款担保。
    本次担保的债权人为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的借款期限自2006年4月30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2006年5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6540.73万元的比例为45.34%;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91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2600万。担保总额合计为19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5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108089.06万元的17.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符合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