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导了关于公司大股东拟转让股份及进行重组的事宜。公司在征询了大股东(上海市松江区饲料公司,持有公司未流通的国有法人股1.72亿股,占总股本25.43%;上海市松江区畜禽公司,持有公司未流通的国有法人股1.15亿股,占总股本16.96%。)后,现将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1、公司大股东就转让股份及进行重组的事宜正与包括上海绿庭集团在内的境内外投资者进行洽谈,公司大股东尚未与任何投资者达成股份转让及重组的正式协议,目前仍处于洽谈之中。
    2、公司大股东并未与任何投资者达成有关公司大股东转让股份的数量、交易价格,以及资产置换等有关事宜的一致性意见、意向性协议或正式协议。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境内)和香港《大公报》(境外)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