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作为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江股份”)的外资股股东,原持有大江股份286672848股(“ S T大江B”),经批准于2001年9月21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B股市场上市流通。
    本公司曾于2004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减持 S T大江B股的提示性公告,至2004年5月31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 S T大江B股284048392股,占大江股份总股本的42%。截至2004年6月11日为止,本公司又通过上交所的交易系统减持 S T大江B股2624456股,占大江股份总股本的0.39%。至此,本公司通过上交所的共计减持 S T大江B股286672848股,占大江股份总股本的42.39%,本公司已不再持有 S T大江 B股。
    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已向证券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并已将此事通知大江股份,现履行公告的义务。
    特此公告
    
正大上海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