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正评报字(2003)第77号
    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评估公司)接受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评估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函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3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2003年9月30日和持续使用前提下,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全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52,425.80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52,425.80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52,427.43万元,评估增值1.62万元,评估增值率为0%;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全部负债的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7,205.80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7,205.80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7,205.80万元,评估增值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0%;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5,220.00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5,220.00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25,221.63万元,评估增值1.6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0.01%。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3年9月30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C-B)/ B*100% 流动资产 1,694.50 1,694.50 1,694.50 0 0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50,727.96 50,727.96 50,729.58 1.62 0 其中:在建工程 3,077.41 3,077.41 3,077.41 0 0 建筑物 46,043.24 46,043.24 46,075.58 32.34 0.07 机器设备 1,677.31 1,677.31 1,646.59 -30.72 -1.83 无形资产 3.34 3.34 3.34 0 0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52,425.80 52,425.80 52,427.43 1.63 0.003 流动负债 27,205.80 27,205.80 27,205.80 0 0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27,205.80 27,205.80 27,205.80 0 0 净资产 25,220.00 25,220.00 25,221.63 1.63 0.01
    注:评估报告正包括土地使用权
    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资产评估机构:大连源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丛达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田德全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孙凯
    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