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连市财政局大财资(2002)389号文核准,本公司控股股东由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更名为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2001年大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大连市财政局合署办公,原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职能划入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目前持有本公司国家股994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5%。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