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1年7月1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 应到监 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佟晓春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 度中期报告及摘要,并在听取公司领导班子的工作总结、检查财务资料及日常监督 的基础上,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经营决策合法, 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2、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程 序合法、依据充分;2001年度中期财务报告是按照财政部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进行编制的,比较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字真实、准确,未发 现有虚假行为;
    3、关于报告期收购资产情况,监事会认为, 收购过程均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和 评估事务所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的, 未有内幕交易或损害公司利益现象。
    4、报告期公司所涉的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平、公正,程度合法, 没有发生 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Ο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