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30日,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佟晓春主持,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监事会提请公司董事会2000年度股东大会应增加以下三项提案:
    一、本公司2001年配股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说明;
    二、2001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三项提案尚需董事会审核后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