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月22日召开会议, 审议 通过了《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商供配货中心关于采购配送商品关联交易的决 议》,决议要点已于200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告。 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要
    本公司国家股股东为大连市国资局。经大连市国资局授权,由大连大商集团有 限公司对该部分国家股股权进行管理。大商供配货中心是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下 属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等有关规定,本 公司与其进行商品采购配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简介
    1、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商股份,股票代码:600694)是于1992 年5月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1月22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615.9791万股,其中流通股12013.1791万股。
    2、大商供配货中心
    大商集团供配货中心组建于1996年11月,中心下设采购部、销售部、物流部、 财务部、营运部、行政部、进出口公司、仓储基地和配送车队以及三个直销专卖店。 配送业务涉及家电、服装、食品等80个大类,近2万个品种的商品,总经销、 总代 理的商品达50多个品种。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及交易定价原则
    为发挥集团规模经营和集中采购的优势,本公司每年均向大商供配货中心采购 商品。 2000 年本公司向大商供配货中心采购商品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491462698.67元。
    该关联交易是按照本公司与大商供配货中心签订的商品采购协议执行的。2000 年及2000以前年度,本公司与大商供配货中心逐年签署采购配送协议,双方坚持适 销对路、勤进快销的原则采购配送商品,以市场价格结算,商品采购配送数量由本 公司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予以确定,采购配送的吃、穿、用商品根据市场情况和新品 种上市情况加以调整。
    为了保证本公司采购配送商品具有稳定性,所以2001年度双方签署的商品采购 配送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三年,双方同意可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公司所需遵循的证券监 管要求进行调整。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本公司与大商供配货中心签订的商品采购协议所发生 的关联交易,不仅有利于保证本公司购货价格的稳定,而且有利于本公司在商品采 购过程中发挥规模优势,从而降低本公司营业成本、节约费用。
    对于今后因本公司向大商供配货中心采购商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仍将 执行上述商品采购协议。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已经聘请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次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就本次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出具意见。根据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次关联交易对双方都是 有益的,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阅读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六、其他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报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01年2月22日会议决议;
    2、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本公司与大商供配货中心签订的商品采购配送协议书;
    4、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00年度审计报告;
    5、本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