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与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人。监事会成员审阅了会议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联董事牛钢、王志良回避表决,其余参会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因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决定在对等条件下,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亿元人民币资金贷款担保。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担保具体事宜,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在正式担保协议签署后另行公告。
    二、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7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7年7月9日(星期一)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公司《关于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2、截止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2、登记办法:法人股股东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明。
    (七)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411-83643215
    4、联系传真:0411-83880798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2日
    附: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2007年7月9日召开的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