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福建东百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04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6月15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
    三、会议审议以下事宜: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3年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3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公司2004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单位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选徐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董事候选人徐海涛先生个人简历于2004年4月17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6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五、参加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个人股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2004年6月8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七、登记地点:福州市817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东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91---7531724
    传真:0591---7531804
    邮编:35000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