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3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九人,实参会董事九人,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公司出资1900万元人民币与福州东百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福建东百百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1、为稳固公司现有在福州百货零售业的领先地位,充分发挥东百经营管理、品牌资源优势,扩大东百集团的整体经营规模,同意公司投资设立福建东百百货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福建东百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②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
    ③合作双方: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95%;福州东百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
    (2)项目经营范围、方式:
    ①经营范围:商业零售、批发,百货投资管理、托管,商场经营管理,百货管理咨询及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等;
    ②经营方式:以收购兼并、承租经营、受托管理、共同合作等形式对外经营百货业。
    (3)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投资设立福建东百百货管理有限公司,有利于稳固公司现有在福州百货零售业的领先地位,有利巩固、延伸东百的品牌形象,促进东百集团在本区域及周边区域百货零售业的发展,同意公司出资1900万元人民币与福州东百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福建东百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