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普评字〖2002〗第0133号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或“本评估机构”)接受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贵公司拟收购芜湖双金锯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本所评估人员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02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经评定估算芜湖双金锯业科技有限公司在2002年6月30日净资产所表现的公允价值为4,730.00万元。
附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帐面值 流动资产 1 2,999.57 1,399.57 1,399.57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1,600.00 1,600.00 其中:在建工程 4 1,600.00 1,600.00 建筑物 5 设备 6 无形资产 7 1,740.00 1,653.00 1,730.00 77.00 9.50 其中:专有技 术使用权 8 1,740.00 1,653.00 1,730.00 77.00 9.50 其它资产 9 8.61 95.61 8.61 -87.00 -90.99 资产总计 10 4,748.18 4,748.18 4,738.18 -10.00 0.21 流动负债 11 8.18 8.18 8.18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8.18 8.18 8.18 净资产 14 4,740.00 4,740.00 4,730.00 -10.00 0.21
    (评估结果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2年6月30日起至2003年6月29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 所长:肖厚发    中国·合肥 注册资产评估师:朱宗瑞
    注册资产评估师:张良文
    200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