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2月20 日在福 州西湖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44人,所持(或代理)股份总 数5442.910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41.23%。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记名累积投票方式更选福建东百集团董事;
    李非列先生,选举权数5796.022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106.49%;
    魏立平先生,选举权数5415.296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99.49%;
    戚振海先生,选举权数5365.33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98.57%%. ;
    毕德才先生,选举权数5344.33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98.19%;
    郑卫星先生,选举权数5377.048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98.79%;
    郁义鸿先生,选举权数5369.48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98.65%.;
    梁盛彬先生,选举权数5369.488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98.65%.;
    吴卫国先生,选举权数5351.938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98.33%;
    朱榕女士,选举权数5486.8587)%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100.81%;
    二、以记名累积投票方式更选福建东百集团监事:
    王水金女士,选举权数5466.675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100.44%;
    李琦女士,选举权数5410.985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选举权总数的99.41%。
    施敏秀女士经公司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做为职工代表当任东百 集团监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吴江成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全部议案均已依法定程序通过。
    注: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2002年1月17 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福建 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