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就2002年1月20 日《中国证券报》关于“新股东如何运作东百集团”的 报道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董事会未讨论研究过该篇报道中有关东百集团今后发展思路的问题, 也从未正式对外披露过。
    二、该篇报道纯粹是以股东的身份谈入主东百后的发展思路。
    三、该篇中关于“魏立平目前担任东百集团15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东 百运作”的报道与事实不符,本公司目前工作仍由原领导班子主持。
    四、该篇报道中有关“东百集团今后发展思路”尚需公司董事会研究后确定实 施。
    五、今后本公司董事会及大股东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以上是本公司就《中国证券报》关于“新股东如何运作东百集团”的报道说明,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