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东街口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五月九日,在福州西湖大酒店 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截至上午8:30止到会股东124人,代表股份4479.392 万股, 占总股本的67.8%,符合召开股东大会所规定的到会股份法定比例,经大会审议表 决并经福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一九九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一九九四年工作计划;二、通过一九 九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通过一九九三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一九九四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四、通过一九九三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五、修改公司章程;六、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一九九四年增资配股方案。
    
福州东街口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