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1日以书面和传真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4月12日在公司十八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施敏秀主持,经充分讨论,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05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5年不进行分红、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一致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了公司的自身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到会监事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200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了东百集团关于新增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东百集团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说明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