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2005年6月13日与山东烟台沪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黄祖修签定了收回先期支付的资金和股权转让协议书后,按照协议规定,第一期付款4725万元已在2005年6月28日汇入公司帐户。(公告刊登在2005年6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C6版上)。第二期应付2725.0886万元和第三期应付1300万元在2005年8月2日汇入公司帐户,至8月2日公司已收回全部本息。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