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4日公司与南通高速客轮有限公司签定了船舶买卖合同。本公司从2002年2月租用南通高速客轮有限公司拥有的"通州"号高速客轮,现租赁期已到,因南通高速客轮公司进行企业改制,提出"通州"号高速客轮不再租赁给本公司,而将该轮进行出售。公司租赁该轮后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崇明大开发的启动,进出崇明的旅客越来越多,每年以15%的速度在增长,目前本公司又缺少抗风等级高的大型高速船,所以经公司研究决定购买"通州"号高速客轮,通过购买该轮将发挥其更大的作用,满足社会的需求,从而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一、交易概述
    1、购买的"通州"轮基本情况:
    "通州"轮建造于1991年,船舶所有权人为南通高速客轮有限公司,该轮总吨位为470吨,额定载客为450人。本次购买"通州"轮为非关联交易,船舶买卖合同于2005年3月4日签定。
    2、本次购买"通州"轮的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3、本次购买的"通州"轮,是公司根据"通州"轮的船质情况和专家建议,公司与南通高速客轮有限公司协商,该轮的交易总金额为1139万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系非募集资金。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成效价格为人民币1139万元。
    2、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生效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南通高速客轮公司支付30%的首期购船款,待办理完全部船舶过户手续后5个工作日,公司再付30%的购船款,剩余部分至2005年年底付清。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