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红股1股。
    2、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3、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1日。
    4、除权(除息)日:2002年7月12日。
    5、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2年7月15日。
    6、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8日。
    一、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2年5 月 30 日召开的 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2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 刊登。
    二、分红派息方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 公司 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 15958014.99元,按规定母、子公司分别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665592.86元,母、子 公司分别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2665592.86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0251898.58元,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878727.85元。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6399193股为基数,每10股 送1股红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扣 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及除权日、红股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1日。
    2、除息及除权日:2002年7月1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2年7月1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8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02年7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股东,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 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元;国家股、 国有法 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为人民币0.05元。
    2、社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 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 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 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4、红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 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 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数 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增加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59079168 5907917 64987085
2、募集法人股 14400000 1440000 15840000
非流通股份小计 73479168 7347917 80827085
二、已流通股份 52920025 5292003 58212028
三、股份总数 126399193 12639920 139039113
    七、本次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39039113股摊薄计算, 本公司上年度每股 收益为0.115元。
    八、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财务部
    2、咨询电话:021-69612714 021-69612780
    3、传真:021-69612782
    4、地址:邮编:上海崇明八一路9号 202150
    5、备查文件: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