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5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通过的199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增资配股方案(预案)、政府有关部门对增资配股的批复及复审 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4年度可分配利润总额为1425.01万元 , 其中 1993年未分配利润349.64万元,1994年净利润1075.37万元。按10% 的比例提取法定 公积金142.5万元;按8%的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114万元;按10% 的比例提取法定公 益金142.5万元;按每10股派发1元红利,派送1股红股,计1003.16万元;余额22. 85 万元留作下年度分配。
    送红股1股与发红利1元同时进行。
    二、股权登记和除权除息日期:1、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 中央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2、除权除息及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5年 11 月16日。
    三、红利发放办法:1、 社会公众股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交易时间和代码由上海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2、国家股和社会法人股红利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发放。
    四、送股办法:本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 按股东持股数比 例自动送入股东帐户。
    五、本次分红与配股同时进行。配股权转让价格变动、股本结构变动及配股事 项详见《上海证券报》1995年11月10日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