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02 号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独立董事情况公告如下:
    2000年10月因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提前改选董事会,经第一大股东崇明县国 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名龚学德、顾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经公 司2000年11月21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龚学德、顾平为公司独立董事。 有关公 告刊登在2000年10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本公司认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龚学德、 顾平二位具备担 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并符合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的独立性, 在履行职责时能作出独立 判断,不受任何影响;公司与独立董事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