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8月8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及授权董事6人(张毅恒委托起明、向前友委托张宗权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起明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杨继瑞先生因工作极为繁忙的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经提名邹宪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2002年6月27日《上海证券报》)。会议决定将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在中行自贡分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截至2003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中行自贡市分行贷款总额为5243万元。贷款担保或抵押方式为: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贷款2972万元,公司东碳二厂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本公司房产等其他抵押物抵押贷款2271万元。中行自贡市分行同意该贷款额度。会议同意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内办理相关贷款、续贷手续,该授权有效期为三年。提请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根据2003年6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本公司同意在已批准及授权额度内,继续为成都东碳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都江堰支行借新还旧贷款150万元提供担保。该担保有效期三年。
    五、决定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3年9月16日下午2时。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⑴ 审议批准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⑵ 审议批准公司在中行自贡分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⑵凡2003年9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⑶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于9月10日至16日12时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7、联系人:王立君
    电 话:0813-2606903
    传 真:0813-2606903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