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4月25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6人。杨继瑞委托杨怀杰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林斗明委托张维加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张毅恒委托吴长军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向前友、胡滨董事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宗权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张宗权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选举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变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起明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三、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张毅恒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同意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为下属全资企业在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全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市场前景,同意公司继续为下属全资企业在商业银行的贷款提供三年期担保。具体额度为:都江堰分厂1200万元;东碳二厂800万元;东碳三厂200万元。并授权总经理办理有关手续。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在交通银行贷款转贷的议案
    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自贡分行贷款160万元已经到期,经双方协商,交通银行自贡分行同意本公司继续用价值90万元面积2414.05平方米的公司办公楼、本公司持有的川南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50万股和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15万股进行抵押和质押办理该笔贷款的转贷手续。会议同意并授权总经理办理有关手续。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用东碳二厂土地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贷款2271万元已经逾期,经双方协商,中国银行自贡分行同意本公司用东碳二厂土地进行抵押办理有关转贷手续。该宗土地面积为20685.4499平方米,2003年4月2日经泸州天地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泸自分评(2003)估字第031号评估,评估价值为1070.11万元,拟办理转贷金额1070万元。会议同意并授权总经理办理有关手续。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