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在公司 俱乐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3747.98万股,占总股本的58.2%, 符 合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经大会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4年公司实现利润27381909.20元。 计缴所行税为4151321.72元。按税后利润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23058. 75元, 计提5%法定公益金1161529.3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745999.36元。 会议决 定1994年度股利暂不分配,转结到下一年度分配。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