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12月10日在公司都江堰分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含有效委托)。4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毅恒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都江堰分厂变更注册资金的议案。
    会议对公司都江堰分厂在按《公司法》等法规进行规范、改制的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
    经研究,会议同意以历年投入的固定资产等形成的债权853.5万元转为实收资本,使公司对该分厂的投资总额达到2548万元。并同意申报将都江堰分厂的注册资金变更为2540万元,下一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