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1994年12月19日召开。会议 通过如下决议:
    1、决定向全体普通股股东配股。配股比例以1993年度分红前总股本5471.54万 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即按目前总股本5831.54万股,每10股配2.8股), 配售 价格暂定为每股3.40元-3.80元。
    该项决定尚须经股东会表决,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复审。
    2、会议根据国内我市场对电刷系列产品的需求, 为加速公司产品更新换代和 增强创汇能力,决定同美国科克伍德工业公司合资组建“凯迪碳素有限公司”。
    3、会议针对市场需求, 决定实施合成人造金刚石碳片生产线三期扩能改造工 程。
    4、会议决定1995年元月21日下午2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增资配 股的议案。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