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0日在公司本 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2人(含有效委托)。监事会成员、 高级管理人 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维加先生主持,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东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转让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本公司所持有的成都东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3.3%的股权,以总金额 280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成都金航实业有限公司。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的公告。
    会议认为上述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优化对外投资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加 营运资金,改善主营业务。同时,本次交易行为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会议接受孙强先生辞去董事的请求。增补林斗明先生(简历附后) 为本公司董事。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决定于2001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召开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内容如下:
    (一)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五楼会议室
    (二) 会议议程:
    1、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2001年10月9日《上海证券报》) ;
    2、审议批准“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详见 2001年10月9日《上海证券报》);
    3、 审议批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凡2001年12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于12月 22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到公司大会秘书处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六)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光路桌子山22号
    邮编:643000
    电话:0813-2600860
    传真:0813-2600861
    联系人:张丽娜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0日
    林斗明先生简历:
    林斗明 性别男 民族汉 1962年7月出生 安徽省桐城市人。中共党员,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协作处副处长,四川省 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四川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四川省 信托投资公司信贷业务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