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0日在公司本 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洪兴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5名。会议审 议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成都东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
    1、 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的有关审计、评估工作客观的反映了成都东新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履行了诚信、勤勉尽责的 义务。
    2、 本次股权转让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有利于公司优化对外投资结构, 提高资产质量,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