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10月8 日在公司本 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洪兴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 含 有效委托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同意叶正舫、陈国善、 罗家铭等三位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监事职 务的请求。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会议对拟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成都东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3.3%的股权进行了 讨论。会议认为转让上述股权,有利于优化对外投资结构,盘活沉淀资产。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