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为此,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公司大股东股股东变更事项外(详见2007年6月11日、6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