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8月2日在公司本部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2人(含有效委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维加先生主持,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会议决定免去尤予西先生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 由副总经理吴长军先 生代为行使总经理职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3、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制度的修改议案和计提各 项减值准备的方案。
    4、根据自贡市碳素厂的经营状况, 会议决定收回公司对自贡市碳素厂的全部 投资,共计511393.09元。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