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8日上午10.30时在自贡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持有股权数2211.454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6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人,持有(代理)股份2208.229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58%;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5人,持有(代理)股份3.224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
    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每项议案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的说明;
    (3)、审议批准公司2006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批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批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2,521,457.1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59,491,079.15元,公司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止未分配利润累计-192,012,536.2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6年度实现利润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8)、审议批准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审议批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7年审计工作。年度审计费用16万元(不含差旅费)。
    (10)、审议批准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金能力,会议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税后1.2万元/年。
    (11)、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自贡机械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贡机械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在自贡市商业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一年。会议并同意用公司所持自贡凯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有效期以双方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为准。
    (12)、审议批准公司继续为自贡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转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继续为自贡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额度为20万元内的三年期担保。
    (13)、审议批准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顾旅昌、宋万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4)、审议批准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同意2211.454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见证律师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谢君书、陈秋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资料:四川海峡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