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5月25 日在公司本 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国家股股 权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席平波先生主持,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规范运作的要求,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公 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十七条中增加“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股东大会从董事会或持有公司发行的 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的 其中四名代表股东的监事由股东大会从监事会或持有公司发行的5%(含5%)以上股 份的股东提出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另外三名代表职工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第七十二条中增加“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表决程序;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 事项前,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此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和所涉及的关联方股东情 况进行说明,如果该关联股东参加了股东大会,则应说明对此事项进行表决时, 该关 联股东不参加该事项的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过 半数的有效表决权赞成该关联交易事项即为通过;如该交易事项属特别决议范围,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第八十三条中增加“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和表决的具体程序:董事会在表决 与某董事有关联关系的事项时,与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除就该事项作充分披露外, 不参与该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票数也不计入董事会法定表决总数。董事个 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 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如果有关事项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则在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时,该董事的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不参加对该事项的表决。”
    第一百一十五条中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修改为:“1、 准备和递交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2、准备和递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报告和文件;3、按法定和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 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4、 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 负责与新闻媒 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联系股东, 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 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5、 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 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 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 的意见;6、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 及时采取补救 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 名册资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大股东及董事会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8、 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及股 票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9、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时,把情况记录在会议纪要上,并将会 议纪要立即提交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10、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11、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6月28日上午9:30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批准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200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11549050.38元。 董 事会决定200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预计2000年实现的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将不进行利润分配。 以 上2001年度预计的分配政策,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会以分配预案的形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届时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情况作出必要调整。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1年6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于6月26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 司大会秘书处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六)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光路桌子山22号
    邮编:643000
    电话:0813-2600860
    传真:0813-2600861
    联系人:张丽娜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