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已刊登在2006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关于作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及所涉事项的解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重视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已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处理。
    1.公司现已就解决对外巨额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力求排除股改障碍。
    2.公司及大股东现已就解决逾期贷款问题同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协商,力求改善不良贷款状况。
    3.公司现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生产经营秩序趋于正常。职工情绪稳定。公司2006年一季度经营结果,详见季度报告。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