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本公司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公司经理层日前报告: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所属全资东新电碳二厂(自贡机械密封件厂)、东新电碳三厂(自贡粉末冶金厂)已按《公司法》等法规的要求,分别在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规范登记工作。
    一、东新电碳二厂(自贡机械密封件厂)规范登记为:自贡机械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自贡市汇东路68号;法定代表人:袁林平;注册资本:16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密封件、金属切削机床附件、橡胶密封件、聚四氟乙烯制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97.2%。
    二、东新电碳三厂(自贡粉末冶金厂)规范登记为:自贡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露水湾238号;法定代表人:袁林平;注册资本:125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粉末冶金制品、摩托车油泵总承、铁粉、膨胀石墨,汽车货运。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59.91%。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