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兴云先生主持,经充分的酝酿,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为强化监事会开展工作的力度,提高监事会的履职能力,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洪兴云先生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
    二、与会监事一致推选陈利华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