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6年5月28日公司二届五次股东会决议,公司1995年度(含1994年结转)分 红方案为:1995年公司净利润3342186.65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334218.67 元,计提5%法定公益金167109.3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0858.65元,加上1994 年度结转19745999.36元,两年合计为22586858.01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2股红 股,结存9707774.81元转入下年度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7月12日(以当日下午3 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准)。
    二、除权日及红股(A股)上市交易日为1996年7月15日。
    三、本次送股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四、股本结构 单位:万股送股前 比例(%) 送股后 比例(%)
总股本 6439.5416 100 7727.4499 100
国家股 1840.1916 28.58 2208.2299 28.58
法人股 1831.35 28.44 2197.62 28.44
社会公众股 2768 42.98 3321.60 42.98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