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接电话通知,最高人民法院继2004年5月11日开庭审理本公司和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四川省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案后,将于2004年5月27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案件详情请见2002年8月6日、7日《上海证券报》,2003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