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38号文核准,公司截止2001年 1月17日,通过向社会公众增发10,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共募集资金18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51,802,579.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1,748,197,420.84元。 该项资 金已于2001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2001)汇所验字第5 -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01年1月3日披露的《增发招股说明书》承诺, 该次增发资金拟用于 收购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总公司74.45%股权。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收购青岛海尔空调 2,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器有限总公司 其中:募集资金投 其中:募集资金投
74.45%股权 入1,748,197,420.84 入1,748,197,420.84
投资项目 计划投 实际投 完工
入时间 入时间 程度
收购青岛海尔空调 2001.1 2001.1 100%
器有限总公司
74.45%股权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科技工业园分局于2001年2月19 日对青岛海尔空调器 有限总公司因本公司收购其74.45%股权而引起股东及股权比例变更的法律事实进行 了变更登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公司收购的事实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 规定以及我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转让合同》, 完成了收购的过户登记手 续;有关收购的变更登记手续真实、合法、有效;本公司已合法拥有青岛海尔空调 器有限总公司74.45%的权益。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已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投入的项目,进一步拓展了公司主营业务,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提高了公司在家 电行业中的竞争力与行业地位,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