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之规定, 现将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股权注资方式将 本公司持有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尔”)部分法人股向海尔 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国际”)出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电器国际于2001年8月2日签订了《股权注资合同》。根据该合同, 本公司对电器国际进行定向增资,本公司以股权注入方式将持有的青岛海尔14.71% 法人股股权(以现有股本计117,334,062股,以3月31日股本计97,778,385 股)注入 电器国际作为对电器国际的增资, 并依据青岛海尔经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值7.262元(以3月31日股本计;按现有股本计为6. 05元), 及电器国际经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值2.525 元折为 本公司对电器国际的持股。在完成本次股权注资后,电器国际的注册资本由350,720, 000元增至631,930,635元。海尔集团持有电器国际股权由 88.17 % 增加到93. 44 %,持股数由309,250,000 股增加到590,460,635股。(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3月31 日)。
该等股权注资事宜已经本公司管委会通过并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体改 委以青体改股[2001]78文批准同意。
二、本次股权注资前,本公司持有青岛海尔法人股213,051,856股, 占青岛海尔 总股本的26.71%;本次股权注资完成后,本公司仍直接持有青岛海尔法人股95,717, 794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本公司通过控股电器国际而间接持有青岛海尔 法人股213,051,856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5%。
三、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与电器国际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电器国际88. 17%股份,为电器国际第一大股东。
四、在报送材料前六个月内 ( 除本公司董事柴永森先生于2001年2月12 日 买入青岛海尔流通股900股,3月15日卖出青岛海尔流通股900股, 7月16 日买入青岛 海尔流通股200股外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均未有买卖青岛海尔已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
五、本公司本次以股权注资方式出让的青岛海尔法人股为本公司合法拥有, 未 有禁止或限制上述股份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 限制本次 转让股份转让的情形。
六、本次股权注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青岛海尔95,717,794股法人股,占青岛 海尔总股本的12%,本公司没有委托他人行使该股份的股东权利。
七、根据股权注资协议约定,在公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 转让双方共同向上海证 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海尔集团公司
二00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