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8月8日下午6:00 在 海尔工业园中心大楼305B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 和《公司法》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对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要求。
3、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生产、经营、 销售 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