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30日召开的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实施该方案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目前股本664,706,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派2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可流通红股上市交易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0日。
除权除息日:2001年6月21日。
可流通红股上市交易日:2001年6月21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为6月28日。
三、实施对象:
2001年6月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股份派送办法:
本次派送的红股,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按股权登记日 股东持股情况,按10:2的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送红股不足1 股的处理方法:按 股东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每位股东依次送红股1股, 直到实际送股总数与计划送 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2、现金红利派发办法:
(1)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 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12元(红股、红利均按20%的税率征税); 持有流通股的机构 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20元,全部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的指定银行帐户,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在现金发放日前第一个交易 日, 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税后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指 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 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 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五、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本结构:项目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变动后 比例
一、未流通股份
1、法人股 289,792,673 +57,958,535 347,751,208 43.60%
2、其他
未流通股份合计 289,792,673 +57,958,535 347,751,208 43.60%
二、已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74,914,229 +74,982,845 449,897,074 56.40%
2、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374,914,229 +74,982,845 449,897,074 56.40%
三、股份总数 664,706,902 +132,941,380 797,648,282 100%
六、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按照最新股本计算的2000 年度全面摊薄的每股 收益为0.53元。
七、咨询机构: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青岛市高科园海尔工业园中心大楼801室)
邮政编码:266101
电话:0532-8938138
传真:0532-8938313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