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于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三天达到涨幅限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特作出如下公告:
1、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到目前为止,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本公司一贯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海证券报》刊登。
如果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电动冰箱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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