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已于199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 刊出,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按中国证监会要求, 本次配股应组织承销 团,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吉林省证券公司将担任本次配股的分销商。特此更正公告 如下:
分销商:吉林省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崇焕
法定地址:长春市斯大林大街63号
电话:0431-8924931
联系人:孙小丹
联系电话:021-63259283
青岛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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