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3 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毛纺织分公司的提案》。
    同意注册设立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毛纺织分公司。
    2、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互为担保议的提案》。
    互为担保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署起二年,同时签署反担保协议(详情见对外担保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